2005年6月2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湖南法院庭审时发生恶性事件
被告人法庭上两次殴打公诉人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发生了一起被告人当庭殴打公诉人的恶性事件。
    6月10日下午6时许,雨湖区法院刑庭正在开庭审理被告人战信佳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公诉人王东晖最后答辩即将结束时,被告人战信佳突然冲向公诉人席,将文稿砸向公诉人李斌,接着用右手扣住李斌的前胸,将李斌右手抓出道道血痕,并边抓边吼:“你要害我,你要整死我!”审判长和审判员迅速上前制止并将战信佳拖回被告人席。大约十几秒后,战信佳又一次冲向公诉人席,将李斌摁在座椅上殴打。公诉人袁勇上前制止时也被抓伤,审判长和审判员再次将其制止。紧接着,战信佳第三次冲到公诉人席前欲行凶被制止。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大约过了30分钟后庭审才继续。经请示法院院长同意,审判长当庭宣布,被告人战信佳破坏法庭秩序,对其司法拘留。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这起暴力抗法事件。
    经法医鉴定,因被告人战信佳行凶,公诉人李斌右臂及右手背两处呈约30公分抓痕伤,公诉人袁勇左臂呈约20公分抓伤痕迹。据悉,在该案重审开庭的第一天即6月9日,战信佳还曾双膝跪地请求公诉人“放他一马”,法警当场将其带回被告人席。审判长对这种破坏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训诫。
    检察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现年52岁的战信佳于1993年至2000年8月在担任湖南省湘潭华光气体实业公司经理期间,利用其直接经手结算货款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现金少入账或不入账等手段,侵吞公款551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罪。该案被提起公诉后,法院于2002年初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后因辩护人提出回避等问题,法院多次宣布休庭,直到2003年10月才作出一审判决,战信佳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战信佳不服,提出上诉,湘潭市中级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战信佳已超过羁押期限,于2004年1月对战信佳作出了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
  2004年4月14日,湘潭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庭审,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不清,又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于是,便有了今年6月9日、10日的庭审。
  然而,在公安机关侦查此次战信佳暴力抗法一案的案卷中,记者看到一个事实:战信佳向警方承认并交出了4个属于机密的文件——《中共雨湖区政法委党内联合会议纪要》、《雨湖区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合议庭审理报告》、《检察院的举证提纲》。据战信佳交代,这4个文件是战信佳涉嫌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前他还被关押在韶山市看守所时得到的。机密文件竟然落到了被告人的手里,这背后的缘由令人费解。
  据《检察日报》